我叫齐洋,在大家眼里我从小就是个刺头儿,虽然我一直嚣张、任性地伪装自己,但是我还是总是会受欺负,这些欺负我的人打着“为民除害”的旗号,每次对我下手的时候都没有丝毫犹豫。
或许,在他们眼里我真的很坏吧。
但无论我怎么混账,我很爱我的母亲,说起来我妈是个很傻的女人,她年轻时被我那个没见过面的混蛋爹骗大了肚子,一心想着和我爹结婚,结果我爹那个家伙人间蒸发,再也不见踪影。
没办法,年纪轻轻的被别人搞大了肚子,家里人自然是劝说她流产,但是她心疼还是个受精卵的我,硬是和家里人闹翻了离家出走,这么多年一个人带着我在外生活,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拉扯大,跟家人彻底断了联系。
可惜啊,我这个做儿子的不争气,从小就对学习不感兴趣,倒是很向往电影里演的黑社会老大,所以成天在学校里混日子,等到上初中的时候实在是混不下去了,才早早地戳了学混了社会。
这样一来,我娘就彻底失去了动力,还要每日供养着我这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,而我却不领情,还经常跟她吵架拌嘴,终于有一次她被我气得晕了过去,我把她送到医院的时候查出她得了脑瘤,那时候我突然就崩溃了。
我意识到,我最亲近的人要离我而去了,以后我再也没有可以嚣张、张狂的资本了,我曾经的不可一世不过都是觉得她会为我善后,所以才会有恃无恐,可是这一次,我背后的依靠要离开我了。
我至今记得她临死前紧紧拉着我的手,当时脑瘤已经压迫到了她的语言神经,她连说句话都很困难了,可是她就是那样倔强地拉着我的手,一字一句地对我说:“洋洋,好好活着。”
从来不肯落泪的我,那一刻哭得像个丢了心爱玩具的孩子,一个劲地对着她说我错了、我错了,可惜她再也听不见了……
其实没文化在社会上受的罪真的不少,也吃了不少亏,就连找工作,我这个学历也是不够看的,而我呢年纪轻轻又心气儿高,不愿意去做那些累死累活的工作,所以便开始动歪脑筋,时不时地来个小偷小摸,混点饭吃。
我认识天哥,就是在一次行窃过程中,当时我刚偷完一个女人的钱包正得意地数着钱,里面的钱足足有两三千,我想着,这个月可算是不用愁了,然而还没等我高兴几秒钟,呼啦啦就来了一群人把我围了起来。
我当时脑子是懵的,他们一句话不说上来就对着我一顿拳打脚踢,甚至要拿走我手里的钱,可是当时我不知道脑子犯了什么轴,两只手死死的护着偷来的钱,就是不肯松手。
一群人把我的脸都打烂了,我还是把钱攥得紧紧的,或许是我这种坚持打动了头头,也就是天哥,他当时也不过是一个分派的小队长,还没有很厉害。
他走到我面前蹲下来,说了一句我记到如今的话,他说:“我很喜欢你,跟着我干,我让你不愁吃喝,也不会再有人欺负你。”
就是为了那句话,我跟了他,这一跟就是好几年,久到我自己都记不清是多少年了。
其实,当我知道多年的好兄弟被天哥那样出卖时,我心里是很痛的,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们会反目成仇,更没有想过他真的会不择手段,为了升职而牺牲我们。
或许一直就是我错了,是我身为一个混混,却完全没有一点身为坏人的自觉,在社会混了这么多年了,居然还相信所谓的真情……
哦,不过这话也不绝对,毕竟我遇上了她——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,媛媛。
其实我和她的第一次相遇并不愉快,也不是什么浪漫的邂逅,那是一个晚上,我和几个兄弟出去干了票大的,一时高兴就多喝了几杯酒,在回去的路上碰见了她,她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,不知道为什么大晚上的提着一桶矿泉水走在路上。
看上去凄凄凉凉的。
我那几个喝大了的兄弟们,平时就没个正形,一喝醉就更禽兽了,他们使了个眼色就把媛媛团团围了起来,我还记得当时媛媛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恐,但还是执拗地不肯开口求饶,只是故作冷静的问道:“你们做什么?”。
或许是我喝醉了,也或许是因为我觉得她那副模样太像我死去的娘,我突然就起了善心,招呼几个兄弟别难为她,还被兄弟们调笑了一顿,说是我看上她了。
我也不管那几个家伙胡言乱语,见媛媛手里拿着水桶有些吃力,径直从她手里拿过水桶,好心地给她搬到了一个超市,后面的兄弟都在起哄,说是我转了性子要做雷锋,更有家伙直白地说,我是在泡妹。
只把媛媛说得满脸通红,天地良心,我当时对她并没有那个意思,我一个人浪荡惯了,不喜欢谈恋爱那套,毕竟找个婆娘管着,束手束脚的也不好,也妨碍我的事业,好吧,其实我并没有什么事业,就是玩心重。
后来又在街上偶然遇到过她几次,她在一个小超市打工,超市的老板几乎是把她一个人当成两个用,她不仅充当了收银员的工作,还要当搬运工、进货工……
我有一瞬间很心疼她,因为在这种年代,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有几个受过这种罪啊,现在的女孩子要么被父母保护的好好的,不愁吃穿,即便打工也不会找个这么艰苦的工作,要么就直接卖身赚钱,完全抛弃了应该有的礼义廉耻。
这样看来,这个姑娘还真的是又傻又实在,我突然又想起了我那死去的娘,这一辈子打好几份工,受了多少罪啊,可是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喊过一个累字。
从那以后我就开始每天都去超市,有意无意地关注她,有时候买一包烟,有时候买点零食,我也不知道我是出于什么心态,或许只是觉得她养眼,她长得确实很漂亮,大眼睛小嘴巴,鹅蛋脸、长头发,皮肤嫩得跟剥了皮的鸡蛋似的。
日子一久,我们也就熟络了起来,有一天我发现她老板对她不怀好意,甚至趁她站在高高的椅子上面摆货物时,偷看她的裙子底,我一时火气上涌,抓过他的衣领子就是一顿胖揍。
媛媛也因此被我连累的丢了这份工作,不过她却像是没事人一样安慰我,说早就不想在那工作了,可是没过几天我就看见她穿着厚厚的布偶服在车站外面发传单,那时候是夏天,热得人直抓狂,可是她却毫无怨言的穿着布偶服,在大太阳底下走来走去。
那时候我突然就心疼她了,最后找关系在一家酒吧给她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,轻轻松松每个月也有四五千的工资,她当时笑着对我说谢谢,眼睛都眯了起来,像一个可爱的猫咪,我觉得整个心都熨帖了。
再后来她不知道怎么就眼瞎了,非要闹着我要跟我处对象,我虽然挺喜欢她,但到底觉得她还是个大学生,和我不是一路子人,不想耽误了她,就拒绝了。
可是她居然为此哭了好几天,而且后来总是躲着我,弄得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,终于她被别人盯上了,有几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见她长得漂亮,就使劲灌她酒,我去解围,那几个家伙不领情,说只要我敢把酒瓶子砸在头上就放了她。
我丝毫没犹豫,抄起一个啤酒瓶就砸在了头上,顿时给我头开了瓢,我这一行为也算是惊天泣地了,总算把几个家伙吓跑了,转头一看媛媛哭得跟个泪人似的,我以为她是被吓坏了,可是她却一把抱住我,哭着说要对我负责,死也要跟我在一起。
就这样我还是没能逃出她的手,变成了她的男朋友,也正是因为她,我觉得自己终于有个人样了,生活也有了奔头,甚至萌生出金盆洗手的想法,只想和她在一起……
可是我就知道,自己不是个多福的人,我被天哥卖了,还要被他逼迫去做一件伤天害理的事,即便我内心是那么的不情愿,可是我别无他法,我要保护媛媛,或许我一开始就没有做好人的潜质,我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,可谁知青云帮突然就掺和进来跟我们帮干起了架。
那是一场我无法预料的战争,我眼看着一个无辜的孩子失去了生命,眼看着天哥在我面前毫无感情的转身离去,我没有太多的难过,我只是很遗憾,我还没来得及和那个全心全意爱着我的姑娘好好地道个别,还没能和她领个结婚证,还没能拥有一个我们自己的家……
不过幸好,我还在银行存了些钱,应该够她十几年的生活了,媛媛我爱你,但是我恨我自己爱你太晚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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